赵东案,一直牵动币圈人的心。官方消息一直未公布。
日前,欧科链讯消息,称赵东案庭审已结束。
总结下消息内容:
1、赵东等人为跑分平台提供OTC服务,所涉交易达2kw+元,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;
2、其他多人搭建四方支付跑分平台,服务上游黑灰产,涉案金额31亿元,涉嫌非法经营罪;
3、赵东获利3w+元,已认罪认罚,检察机关建议量刑2年并处罚金,可适用缓刑;
4、检察机关对赵东团队其他人建议量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,其中周光楷已认罪认罚,建议适用缓刑;赵鹏、余晓菡拒不认罪。
消息一出,热议不少,主要集中以下3个问题。
1、赵东团队涉案金额、获利数额这么少?
声音 | 赵东辟谣:Bitfinex并未亏空8.5亿美元:在今晚“大咖来了\"访谈活动中,Bitfinex股东赵东辟谣“Bitfinex并非是为了弥补亏空发行LEO”,并详细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赵东提到,首先Bitfinex并不存在“亏空”。事件起因是Bitfinex的服务商Crypto Capital Corp.被冻结了很多资金,这个资金包含了Bitfinex账户上客户的8.5亿美金。因此Tether以Bitfinex的股权为质押,授信8.5亿美金借给Bitfinex,解决Bitfinex的资金流动性问题。但实际Bitfinex只借了6.5亿美金。
整个事件过程中,Bitfinex和Tether并没有作恶,他们的做法正是出于为客户负责。6.5亿美元对于Tether今天40亿美金的储备来说,只是很少的一部分,且并非挪用。这部分资金属于质押借出,不是“弥补亏空”。[2019/8/29]
刑事案件对证据认定的苛刻程度较高,以至于多数案件很难完全复盘查清,往往最终查实的金额远低于实际犯罪数据。
声音 | 赵东:公链大多难以成功和技术无关,而是商业模式的问题:Dgroup创始人赵东今日发微博称,我怀疑大多数公链都很难成功。微博用户Bitcoin_Core评论称,国内的公链,要技术没技术,要故事没故事,要营销没营销,要脸皮没脸皮,要圈钱,圈得一手好钱。赵东回应称,国外的公链有技术也不一定做得起来,这个问题和技术无关,而是商业模式的问题。[2019/5/25]
以罪为例,按照传统的认定罪的做法,需要对所得逐笔核对,并且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还要一一对应。现实是,一些被害人没有报案、一些被害人没有留存转账记录或者现金交付,对于这部分的金额多半只能从犯罪金额中去除。此外,网络又呈现“一对多”、“多对多”模式,犯罪链条复杂,犯罪分子又“与时俱进”,有时很难将全案各个环节都查清楚。任何一笔资金,一个环节查不清,很可能就只能从总金额中去除了。
声音 | 赵东:被冻结的资金100%可解冻:赵东刚刚在电报群上表示:他刚刚问了Ciancarlo,被冻结的资金100%可以解冻的,只是需要等待几周时间。赵东认为这些资金是用户的,不是Bitfinex的,美国政府无权冻结。[2019/4/26]
题外话,也正是以上原因,侧面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认罪,尤其是初期侦查阶段,看不到卷宗材料的情况下,不是不想认,是不知道司法机关掌握了多少证据,自己该认多少,万一不当心认多了呢。
2、量刑两年,轻了吗?
帮信罪,最高刑期3年有期徒刑。也就是说无论涉案多少金额、获利多少,顶天了,也只能判3年。
这和当初的立法思路有关,专业术语称为“帮助行为正犯化”。大白话翻译,对一些外围助攻行为,单独进行刑法打击。意图是斩断核心犯罪行为的“手手脚脚”。某种程度上属于降维打击,所以在刑法设定中属于轻罪,严格控制最高法定刑。
声音 | 政协委员赵东亮:执法机关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著作权: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消息,全国政协委员、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董事长赵东亮针对著作权保护提出建议:执法机关要充分利用新技术,将区块链技术运用于作品版权登记中,发挥其多节点连接、分布式存储、低信息传输成本的优势,突破地域限制,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度。[2019/3/14]
此外,刑事政策鼓励被告人坦白供述、鼓励认罪认罚、鼓励积极退赃等,被告人如果做到上述任意一项,原则上都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。多项相加,刑期便更低了。3年降成2年,也在法律框架内。
题外话,回想当年在体制内,最痛苦不过计算刑期,想按爆计算器。
3、为什么团队多人不认罪?
盲猜一通。OTC+帮信罪,最核心的辩点一定是“主观是否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”。圈内普遍的共识是,OTC体量大,被动遇到黑钱几率高,但主动碰黑钱,不会。
实践中,关于“明知”,并不是“非黑即白”,即要么明确知道、要么完全不知。更多的是一种“模棱两可”的状态,隐隐不安又觉无事。这也是最难评判的状况。需要结合被告人的认知情况、既往经历,交易对手之间往来情况,获利情况等,综合审查判断。
OTC行业,涉及虚拟货币,本就天然不利。不少司法机关人员认为,正因为遇到黑钱几率高,更应该提高注意义务,防范风险。而当前严打的政策背景下,“主观明知”的认定,放的比较宽。风口行业更应提高警惕。
此外,腹黑下。认罪认罚,2年,可能缓刑。拒不认罪,量刑1年半。事实上已经羁押了1年,真判实刑,再半年也出来了。缓刑的期限绝不低于2年,从法院判决确定之日起算,期间社区矫正、各种监管,最早也要2023年结束。要是有人上诉,时间更久了。不排除有这方面的考量。当然,有人会说累犯问题,见仁见智,多数人不会认为自己会再犯罪。
说一些正经话。
最近两高一部公布了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,有媒体称为首个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司法文件。其中明确提及“虚拟货币”的有2条。
第十条,结合上述第三个问题,明确了司法机关认定“明知”的一种方式。第一次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是犯罪,提示一次,再次发生就直接入罪了。事实上,在实践中不少地区早已如此操作,尤其是“断卡行动”以来。
第十一条,关于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观行为认定。简单的可以理解为,洗黑钱的几种手段。其中可能引起疑问的是,何为“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”。民法概念上,存在上下30%的区间,即“低于市价的70%”或者“高于市价的130%”,是不合理的。回到刑法,空间未必那么大,需要结合案情和市场状况综合分析,更取决于被告人对于价格能不能给到合理解释,令司法机关信服。
十、电商平台预付卡、虚拟货币、手机充值卡、游戏点卡、游戏装备等经销商,在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,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犯罪,仍与其继续交易,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,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十一、明知是电信网络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、套现、取现,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,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。
(一)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收款码、网络支付接口等,帮助他人转账、套现、取现的;
(二)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,通过电商平台预付卡、虚拟货币、手机充值卡、游戏点卡、游戏装备等转换财物、套现的;
(三)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,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 “手续费”的。
实施上述行为,事前通谋的,以共同犯罪论处;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作者:火小律
注 : 一 切 以 官 方 消 息 为 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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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ypto陈威廉发了条戏谑的微博。“又到了大饼弱唧唧,DeFi 很哈皮的时间了吗?去年好像也大概是这么几个月大饼被DeFi按着揍了几个月.
1900/1/1 0:00:00注:原文作者是glassnode数据分析师CHECKMATE。上周比特币市场价小幅走高,但总体仍在32775美元-36460美元的价格区间内波动.
1900/1/1 0:00:00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,联合国专家仍然认为,加密货币及其背后的技术(区块链)可以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,并且切实改善我们对环境的治理。最近一段时间,媒体广泛报道了加密货币(如比特币)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.
1900/1/1 0:00:00中本聪结合多位朋克社群的既有想法创造了比特币,其背后的科技和概念并非均为创新,但其利用密码学等控制币的发行和管理的想法带来了创新改变。随着越来越多的组织、群体和个人开始接受比特币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世界正不断扩大发展.
1900/1/1 0:00:00加密货币让人联想到《盲人说象》的寓言故事——加密货币的工作原理和含义有很多方面,你可以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来解释它,并抓住一个或另一个部分来表达你想要的任何观点.
1900/1/1 0:00:002021年6月16日,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》发布,该《规则》将在8月1日正式施行。《规则》在第十六条到第十九条首次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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